日前,莆田、泉州、厦门疫情形势严峻,为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,内防反弹”措施,根据县防疫指挥部要求,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配合做好疫情防控。8月25日(含)以来从莆田市、8月28日(含)以来从泉州市、8月29日(含)以来从厦门市等地区返乡及来长乐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(居)报告入平前所在详细地址,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,并实行14天居家隔离,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。
2.严格控制人员聚集,严禁举办大型的庙会、社戏等民俗(宗教)室内外大型的商业性、聚集性文娱活动,关闭宗教活动场所。严禁大型聚餐聚会,不得举办大型酒宴、婚宴等。“红事”缓办、“白事”简办。
3.无证经营的民宿、宾馆一律关停。持证经营的必须严格测温、亮码、如实登记。
4.进入超市、酒店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一律实行测温、扫码、戴口罩、一米线。
5.出租车、私家车、货车一律停止前往莆田、泉州、厦门等重点地区载客载货。
6.对于日前居住在莆田、泉州、厦门的未返乡人员,非必要不返乡。同时,建议非必要不要前往上述地区,减少人员流动。
7.积极接种新冠疫苗。凡12周岁以上人员,尽快到乡卫生院接种第1针、第2针疫苗。
8.严禁恶意造谣传谣、谎报瞒报疫情、发布不实信息。如有违反,依法追究责任。
9.零售药店出售治疗发热、咳嗽等相关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,顾客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和购买。
10.群众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腹泻、嗅味觉改变等症状,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。
长乐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2021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