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县应对疫情指挥部〔2022〕第5号通告要求,现将长乐乡2022年清明节有关管理通告如下:
一、全乡暂停开展群众集中祭扫、集体共祭、骨灰撒散和各类祖坟、祖庙、宗祠等聚集性祭祀活动。
二、暂停乡福寿堂现场祭扫活动,届时由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统一免费祭扫。 三、暂停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活动,各村要加强巡查和管控。 四、倡导通过居家追思、讲先人故事,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方式进行祭祀。 五、广大党员干部、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村“两委”要发挥带头作用,管好家人、亲属,带头劝阻在外人员暂不返乡访友、祭拜扫墓,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各项规定,倡导文明祭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