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春耕春播期间农资质量安全,规范市场秩序,近日,县市管局联合长乐乡食安办到该乡9家农资经营店,开展化肥质量专项监督抽检。抽检过程中,工作人员重点检查了农资经营店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、所售化肥是否超过保质期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、包装说明是否存在虚假宣传、商标是否存在侵权等情况。下一步,长乐乡将做到严把农资产品质量,切实做好化肥销售“源头管控”工作。